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 > 山东:11月1日起高速限速实行新规定:

山东:11月1日起高速限速实行新规定

作者: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905 发布时间:2018-10-27 16:00:06

长久以来,关于高速限速的问题一直颇受关注,这段路限速值高,那段路限速值低,断崖式限速值令常年在外的卡友很是头疼。

9月30日,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,通知中对于高速测速、限速等问题进行了规范,并表明本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。

通知中明确指出:

限速标志应当设置在限速区起点位置,并在测速取证设备前方200米外设置测速告知标志。高速公路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当提前。主要道路交叉口各出口处均应设置限速标志,有效提醒进入道路交叉口车辆。

除此之外,对超速违法行为处罚措施也进行了规范,规定:

(一)超速不足10%的违法行为,予以警告,不罚款、不记分;

(二)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%的违法行为,予以警告,不罚款、不记分;

(三)高速公路一般路段,车速100公里/小时以下的以及桥梁、隧道、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/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,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,不予处罚;

(四)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,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,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最严重的一次超速违法行为。

随着此规范的实施,卡友们担心的问题:莫名其妙在路上超速,超速一次被罚多次等都会得到解决。卡友们,你们觉得这样的规范如何呢?

注:本文为卡车之家原创,版权归卡车之家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如转载、引用时,请须注明“来源:卡车之家,并标明作者”,对于侵权行为,卡车之家保留起诉权利。

相关阅读
北京淘汰国三 已开始研究国七排放标准速度!不到三个月此地国5就不能上牌了“陷阱”执法! 唐山滦南治超站乱罚款河南剿百吨王方案出炉 三组突击队抢眼!扎心了 海南昌江这8个地方超载就重罚!

销售经理:郭经理 13872881198   办公电话:0722-3307555    工信部备案:鄂ICP备16022320号-205